成都討債公司哪家好網上期貨交易的幾個法律問題
發布時間:2023/04/21 點擊量: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網上期貨交易以其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機會,簡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的優勢逐漸取代傳統的書面或電話下單的交易方式,國內許多期貨經紀公司都開展了網上期貨交易的經紀業務,網上期貨交易已成為一種主要的期貨交易方式。2007年3月28日修訂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首次以行政規章的形式確立了網上期貨交易的合法性,第56條規定:“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以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保存該交易指令”。
網上期貨交易是指客戶通過遠程交易終端與期貨公司聯網,再經過期貨公司異地同步交易系統與各期貨交易所聯網而進行的一種期貨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中客戶必須按照統一規范的要求將交易指令輸入期貨公司的交易系統,然后由期貨公司再將交易指令發送進期貨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最后撮合成交。
網上期貨交易中,客戶與期貨公司之間除了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書》之外,還要簽訂有關網上交易的合同文件,包括《客戶使用自助委托系統交易協議書》、《網上交易補充協議書》及《期貨網上交易委托系統交易**設置確認書》等,明確雙方網上交易的權利義務,并進行網上交易風險的特別提示。其主要內容為:期貨公司為客戶提供的網上交易委托服務,由客戶自行設立**進行交易,客戶對**負有保密義務,凡使用**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客戶自己的交易,其交易結果由客戶自己承擔??蛻舻慕灰滓云谪浌痉掌饔涗浀慕灰讛祿闇?。期貨公司對交易結果的通知和送達,客戶的交易持倉,保證金等均在交易系統中有明確記載,在系統正常運行情況下,均視為期貨公司履行了送達義務??蛻羧绻麑灰捉Y果有異議,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為沒有異議。期貨公司對客戶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
網上期貨交易的所有內容均是以數據電文傳輸的方式進行的,全部交易是以數據電文的交換來完成的,由于網絡本身的虛擬性,使得期貨交易中的數據電文指令在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與完整性方面,與傳統期貨交易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客戶進行交易的數據電文指令的內容和發出者,無法象傳統期貨交易中那么容易確認,更難以查證。特別是在客戶因交易虧損而拒不承認交易結果和期貨公司侵害客戶權益的**中,認定期貨數據電文交易指令的歸屬直接關系到虧損結果的承擔,是**審理這類案件的訴爭焦點。其中涉及的問題有:對客戶是否進行了網上期貨交易的認定;如何確認期貨數據電文指令的歸屬;網上期貨交易中期貨公司通知義務的履行;電子證據的收集和采證等等。
如何認定客戶是否進行了
網上期貨交易
這一問題的出現源于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客戶誠信缺失,在賴賬心理的驅使下,在交易虧損的情況下,拒絕承認自己曾經作過的交易,甚至想通過訴訟的方式追索全額保證金;二是期貨公司個別從業人員利用客戶不熟悉網上期貨交易業務或乘客戶沒有修改初始**之機,盜用客戶的賬戶進行交易導致客戶虧損。
訴訟中,解決這一問題的舉證責任在期貨公司一方,因為在期貨交易中,客戶與期貨公司之間屬于行紀合同法律關系,期貨公司是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的期貨交易,是期貨公司把客戶的交易指令傳遞入場進行的交易。因此,期貨公司直接掌握著客戶是否入市交易的證據。根據最高****《關于審理期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6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的交易指令是否入市交易承擔舉證責任。”
首先,應審查客戶和期貨公司之間是否簽訂《網上期貨交易協議書》、《網上期貨交易委托系統交易**設置確認書》、《網上期貨交易風險提示說明書》等網上交易必備文件,確認期貨公司是否為客戶設置了網上期貨交易的初始**,客戶是否修改了初始**。其次,在客戶否認其作過交易的情況下,應由期貨公司提供客戶已經下達了交易指令并入市成交的證據,主要包括期貨公司交易系統中記載的客戶修改初始**的記錄、客戶交易指令下達的IP地址,客戶交易的全部記錄,另外,還包括客戶交易指令均已進入期貨交易所交易系統中成交的記錄,客戶的交易指令與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水單必須一致。如果這些證據顯示,客戶的初始**已經作了修改,其賬戶內下達了交易指令,并且修改**的IP地址和下達交易指令的IP地址均不在期貨公司盤房內或辦公區域內的電腦上,則可以初步排除期貨公司或其從業人員擅自利用客戶資金進行交易的可能,對于客戶賬戶內的交易,就可以認定為客戶**下的交易,除非客戶有相反證據證明期貨公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用竊取的**進行了交易,否則,客戶應對其**下的交易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